以「保護環境、珍惜資源、實現可持續發展」為環境管理方針。
本公司主要生產基地位於東莞廠與台中廠,總公司訂定「保護環境,珍惜資源,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環境管理方針。廠區皆以 5S 原則進行管理,分別為整理(SEIRI)、整頓(SEITON)、清掃(SEISO)、清潔(SEIKETSU,標準化)與素養(SHITSUKE,習慣化)。東莞廠已導入環境管理系統 ISO 14001,每年至少一次內審與外部審查,並透過年度管理審查會議定期向高層彙報管理結果。
2025 年生產廠區的環境成本支出,主要用於廢棄物處理,以及污染防治設備投資與污染防制費用(詳細金額統計中,將於正式報告書揭露)。
製造過程主要廢氣排放為揮發性有機物(VOC)及懸浮微粒(PM)等物質,皆按法規要求進行空污監測與管理。2025 年所有廠區無因違反空氣污染相關法規而遭受重大罰款和非金錢處罰。
東莞廠區設置過濾設施(如噴淋淨化、活性炭吸附)以減少污染物排放至大氣,並定期維護保養。東莞廠已導入 ISO 14001,每年至少一次內審與外部審查並定期進行廢氣檢測,以監控是否符合政府排放標準。
| 項目 | 2024 年 | 2025 年 |
|---|---|---|
| (1) 氮氧化物 (NOx) | 175.03 | 140.03 |
| (2) 硫氧化物 (SOx) | 44 | 35.42 |
| (3) 揮發性有機物 (VOC) | 482 | 470.62 |
| (4) 有害空氣污染物 (HAP) | 0 | 0.00 |
| (5) 懸浮微粒 (PM) | 3,492 | 5,276.76 |
| (6) 錫及其化合物 | 2.05 | 2.29 |
| (7) 廚房油煙 | 138.97 | 114.84 |
備註:1. VOC 涵蓋非甲烷總烴排放量。2. 2024 年 10 月東莞廠新增 7 廠區,七廠區鈑金車間增加懸浮微粒排放;2025 年三廠區電子加工部擴大生產規模,增加錫及其化合物排放。
涉及煙塵的工序與區域,設置廢氣收集過濾設施以減少排入大氣中的煙塵:
涉及 VOC 的工序,設置廢氣收集處理設施以減少 VOC 排放:
依世界資源研究所(WRI)Aqueduct Water Risk Atlas 評估,東莞廠與台中廠皆位於低度到中度水資源緊張區(10–20%)。製程用水主要為清洗作業,用水量低,對當地社區的負面衝擊亦較低,且皆未列入當地政府列管的重點用水單位。
所有廠區與總部辦公室的水源皆來自自來水公司,廢水則透過納管排放至污水處理廠。東莞廠 2025 年總取水量為 114.87 百萬公升,並自 2024 年起增設分支水錶以強化用水數據掌握;台中廠取水量由 2024 年 11.36 上升至 2025 年 15.71 百萬公升,主因員工數與生產量增加;總部辦公室為生活用水,依政府統計人均日用水量估算,2025 年取水量為 5.04 百萬公升。
| 項目 | 2024 | 2025 | ||||||
|---|---|---|---|---|---|---|---|---|
| 總部 | 台中廠 | 東莞廠 | 總計 | 總部 | 台中廠 | 東莞廠 | 總計 | |
| 取水量 (A) | 5.12 | 11.36 | 117.49 | 133.97 | 5.04 | 15.71 | 114.87 | 135.62 |
| 排水量 (B) | N/A | 8.23 | 93.99 | 102.22 | N/A | 13.74 | 91.90 | 105.64 |
| 耗水量 (A-B) | 5.12 | 3.13 | 23.50 | 31.75 | 5.04 | 1.97 | 22.97 | 29.98 |
備註:1 千立方公尺=1 百萬公升。總部平均用水量採水利署統計之每人日均生活用水量。東莞廠生產取水分為車間取水(41.90)、生活區取水(70.90)、隱性損耗(2.07),2025 年合計 114.87 百萬公升;第 7 廠 2024 年 10 月投入營運,第 8 廠 2026 年 1 月投入營運。排水量依取水量 ×80% 估算;廢液含切削油屬危廢,不屬於生產廢水。
各廠區與非生產據點定期進行節水措施。台中廠逐年汰換非省水水龍頭,2025 年已更換部分洗手台水龍頭;澳洲子公司安裝符合澳洲水效率標籤與標準(WELS)計畫的節水裝置,並定期進行管道檢查以減少水量消耗。透過內部管理措施,已在不影響營運的情況下降低用水量並提升成本效益。
第一傳動於各營運據點皆採取嚴謹的廢水管理措施。總部與非生產據點辦公室用水主要為生活用途,廢水採大樓統一納管排放處理;台中廠依大里工業區規定,將生活污水與工業廢水分開納管排放,不可納管的工業廢水另委託合格清運廠商及處理廠專業處理,並遵循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的污水處理費率標準,對超過收費標準區間者設有限期改善機制。
本公司嚴密監控排放水質,檢測項目包含水溫、水量、pH 值、導電度、懸浮固體(SS)、化學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等基本物理化學指標;並進一步檢測重金屬(鎘、鉛、總鉻、六價鉻等)、氨氮、總磷、氯鹽、硫酸鹽,以及真色色度、大腸桿菌群等指標。2025 年所有廠區無因違反水資源相關法規而受罰。
| 檢測標準註1 | 東莞廠 指標 | 達標 | 台中廠 指標 | 達標 |
|---|---|---|---|---|
| pH 值 | pH 6–9 | V | pH 5–9 | V |
| 懸浮微粒 (SS) | 400 mg/L | V | 400 mg/L | V |
| 化學需氧量 (COD) | 500 mg/L | V | 640 mg/L | V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 | 300 mg/L | V | 400 mg/L | V |
| 動植物油 | 100 mg/L | V | 無 | — |
註 1:僅列出廠區重要指標。
東莞廠與台中廠皆嚴格落實廢棄物分類、收集、暫存與委外處理。2025 年各營運據點皆未因違反廢棄物相關法律而遭受罰款和非金錢處罰。
本公司廢棄物包括生活垃圾、生產過程廢棄物及原物料包材等,皆分類存放於不同倉庫並妥善包裝、統一集中儲存,一部分廠內回收利用,其餘委託合格的第三方廢棄物回收公司清運處理。非生產據點辦公室主要為生活垃圾,由大樓統一集中處理。本公司要求細化分類收集並加強員工垃圾分類教育訓練;東莞廠每年至少一次 ISO 14001 內審及外審,審核廢棄物產生及處理情況,並於年初集團管理評審會議呈報管理成果。
| 類型 | 東莞廠 | 台中廠 |
|---|---|---|
| 可回收再利用廢棄物 | 廢包材、廢金屬邊角料、廢塑膠等,一部分廠內再回收作簡單處理後循環利用;其餘委託合格第三方清運公司處理,有回收價值的部分重新加工成具經濟價值的物品。 | 生產廢包材、金屬邊料、塑膠等,廠內無法再利用之項目由處理機構清運後分揀,按材質別交下游業者再加工,轉化為具經濟價值之再生產品。 |
| 無回收價值之一般事業廢棄物與生活垃圾 | 委託清除處理機構依規定進行焚化或掩埋。 | |
| 餐廚廢棄物 | 委由專業廠商處理,用以產製沼氣或再製為飼料等產品。 | |
| 危險事業廢棄物 | 如廢泥污、廢活性炭、廢切削液、含油抹布/容器、零件清洗液等,依環保要求設置專區暫存並完善標示與防滲,委託具資格之專業機構合法清運與處理。 | |
| 類型 | 東莞廠 委外回收 | 東莞廠 焚化 | 東莞廠 總量 | 台中廠 委外回收 | 台中廠 焚化 | 台中廠 總量 |
|---|---|---|---|---|---|---|
| 非有害事業廢棄物 | 677.74 | 323.40 | 1,001.14 | 24.33 | 94.65 | 118.97 |
| 有害事業廢棄物 | 0 | 20.46 | 20.46 | 0 | 12.64 | 12.64 |
| 廢棄物總量 | 677.74 | 343.86 | 1,021.60 | 24.33 | 107.29 | 131.61 |
備註:1. 非有害廢棄物包含生產製程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以及廠區員工生活垃圾與餐廚垃圾。2. 有害事業廢棄物包含東莞廠廢油(切削油)、廢容器、廢活性炭、廢泥污,及台中廠工業廢水;東莞廠 2025 年清運處理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共 20.46 公噸,其中 12 公噸為 2024 年產生並留存至 2025 年處理。各廠區掩埋及廠內再生利用、化學處理量均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