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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cupational Health & Safety

職場健康與安全

建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落實工作者參與、諮商與溝通。

建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

第一傳動 2025 年設置環境暨職業安全衛生室,定期進行例行性會議,針對環境保護及職業安全衛生等議題進行討論。另成立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2025 年 12 月首次召開,每季舉行例行會議,負責審議、協調和建議職業安全衛生相關事項。台中廠訂定每年度安全衛生檢查計畫,透過機械與設備安全衛生檢查,包含車輛、堆高機、工業用機器人、高低壓電器設備、乾燥設備、升降機、消防設備等設施,並要求生產單位在每周作業前須檢查安全防護具。

東莞廠已建立由高層管理及各部主要長官組成的環安委員會,所有安全衛生事務由環安委員會及各部長官統籌,逐級往下推進落實執行,並指定環安專員負責職業安全衛生日常事務的監督管理。透過每季度一次環安會議,討論職業安全衛生改善機會,或做職安衛管理規範的宣導;同時以公司的月會形式,定期向高層和各單位主管報告職安管理成果與事件。

工作者參與、諮商與溝通

第一傳動於 2025 年成立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成員涵蓋管理階層、職安專業人員及醫護人員,其中勞工代表比例超過三分之一,確保基層同仁享有同等的表決與發言權;該委員會每季至少召開一次例行會議,職責範圍全面覆蓋安全衛生政策研議、教育訓練審議、作業環境測定改善、健康促進計畫及職業災害預防追蹤。於 2026 年開始,本公司每季召開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職安衛之政策、會議決議與相關資訊將於公告欄發布,並納入教育訓練內容,使全體同仁得以充分知悉。

東莞廠設立環安委員會,並訂定《環安委員會工作管理規範》,由主任委員全面負責委員會所有工作,執行副主任委員則負責協調、追蹤並落實會議決議。委員會職責涵蓋生產安全、環境保護、消防稽核、職業病預防,並延伸至員工飲水與食品安全衛生管理。2025 年下半年起,環安委員會每季度召開會議,各類委員可於會中反饋員工意見並提報討論。此外,東莞廠每周舉行周會,由各類委員及基層主管出席,並設置員工訴求環節,由基層主管代表員工提出意見與建議。

職安危害辨識與風險評估

第一傳動為落實工作環境之系統性安全管理,於台中廠與東莞廠均依循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完善之《危害鑑別風險評估管理規範》,並全面推行「危害鑑別與風險評估登錄表」。各單位皆須落實定期盤點作業活動與設備變更,藉此識別潛在危害並評估風險程度,進而制定相應之管控措施;凡遇作業條件變更或新設備導入時,亦須啟動重新評估機制,確保整體作業風險始終維持於可接受範圍。

針對外包作業安全,本公司訂有《承攬商管理規範》,嚴格執行進場前之資格審查與安全衛生承諾簽署,並依作業性質要求辦理危害鑑別、申請作業許可及完成必要之教育訓練。施工期間則由業務承辦單位會同環安人員共同督導,確保承攬商遵循廠內規範及緊急應變程序,全面降低對人員及廠區環境之潛在威脅。

廠區在作業現場的安全防護與應變方面有訂定《緊急應變管理規範》,針對各類突發狀況訂定明確的通報流程與應對措施。針對重要設備及機器,除制定專屬安全作業指引外,更嚴格要求操作人員須通過崗位訓練及考核方可上崗。當發生設備故障或安全功能異常時,員工擁有立即停止作業之權利,並依程序通報維修及相關主管,以落實自主避險與即時處置。

作業風險的評估與監測

總部於 2025 年 12 月委託外部專業機構首度針對辦公室照明及二氧化碳濃度進行作業環境監測,確保室內空氣品質與光照符合標準;台中廠 2025 年委由外部專業作業環境檢測公司,針對噪音、二氧化碳、揮發性有機溶劑(VOC)及照度等關鍵項目進行監測。監測結果並沒有異常情況產生。

東莞廠由環安專員主導建立《危害作業風險評估表》,系統化識別各作業崗位之風險並制定防護措施,且每三年定期委託具備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執行勞工作業環境監測。最近一次於 2024 年 8 月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並無超標情況。下一次監測預計於 2027 年進行。在高風險作業許可申請件數,東莞全廠區 2025 年共有動火 6 件、高架 4 件。

子公司部分,歐洲子公司聘請職業健康專業人士到場驗證工作環境與條件,預計於 2026 年正式啟動職業風險評估計畫。澳洲子公司透過觀察工作環境並確保符合澳洲職業健康安全法規,包含危害辨識、安全工作實務及設備檢查,以評估與監測健康風險。

Incident

事故調查

本公司生產據點皆依照當地法規要求,進行職災防範與事故調查。台中廠嚴格遵循《職業安全衛生法》及相關職災通報規定,並於 2025 年 8 月正式公告《意外事故管理規範》,其中明確規範事故發生後的通報權責、現場保全、原因鑑定及改善流程,確保調查作業具備法律合規性與執行效率;此外,台中廠亦會同勞工代表共同參與調查,按月進行統計檢討以預防事故再發。

事故發生
通報
緊急處理/現場控管
調查
改善與審查
公傷假/理賠
統計/預防再發生

東莞廠透過《工傷管理辦法》處理已發生之工傷損害,並運用《緊急應變管理規範》針對未導致受傷之工安事故進行調查,依據事件性質分別執行管理程序。針對已導致工傷之危害,依據《工傷管理辦法》由所屬主管進行現場查證及證人訪談,並填寫申報表交由人資課向社保局申報;同時,單位主管須產出《工傷分析改善報告》,針對事故根源制定具體措施與結案時程,並經總經理核准後由人資及所屬單位追蹤落實。對於未導致受傷之虛驚工安事故,則依《緊急應變管理規範》由發生單位召集相關部門進行事故分析,並針對事故根源制定臨時應急措施及長期改善方案,並由環安專員追蹤改善方案進度,並排查同類風險至結案。

其餘子公司非屬生產據點,依照當地法規建立事故調查機制,旨在釐清根本原因、防止復發,並持續提升職場安全表現。例如,歐洲子公司將所有事件詳實記錄於法定之「職業風險評估文件」(DUERP)中,並透過管理委員會定期討論,釐清事故原因以制定有效的預防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