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供應鏈永續治理,落實環境與社會指標要求。
本公司主要工廠位於中國大陸,主要原物料皆自當地採購。2025 年因應市場需求增加塑料射出成型產能,塑料自製率提高,採購量因而增加。
| 廠區 | 當地採購 | 非當地採購 |
|---|---|---|
| 台中廠 | 台灣 16.14%(以零件、耗材為主) | 中國大陸 83.71% · 日本 0.15% |
| 東莞廠 | 中國大陸 98.32% | 台灣 1.24% · 日本 0.44% |
本公司訂定《供應商管理規範》,涵蓋原物料、零組件、外包產品之所有外部供應商。跨廠區均要求供應商簽署《供應商社會責任承諾書》與《產品質量協議書》。2025 年新進供應商台中廠增加 11 家、東莞廠增加 44 家,皆完成各廠要求之承諾書簽署。2026 年將參考 RBA 8.0 版修訂承諾書。
新供應商須填寫基本資料表,生產材料供應商另進行實地考核與實訪調查,透過設定評鑑分數門檻作為合作依據。實訪調查包含廢棄物處置、消防安全、法遵等環境管理現況。
本公司依《供應商管理規範》建立標準化的供應商開發、評估、合格認定與持續考核機制,確保供應鏈品質與穩定性。
開發與評估
由需求單位提出新供應商開發需求
搜尋並接洽潛在合作供應商
填寫基本資料、實地考核並進行送樣驗證
依評鑑分數門檻判定
合格與持續管理
建檔納入合格供應商名單
依需求下單採購
供應商依約交付物料
每月考核、每季評鑑
按考核結果進行分級管理
確認階段未通過(NG)者退回供應商尋找重新評估;通過(OK)者列入合格供應商。合格後之定期考核結果回饋至獎懲措施,形成持續管理循環。
透過《供應商社會責任承諾書》及《現代奴役法聲明書》建立合規底線,嚴禁童工、強迫勞動、奴役或人口販運,要求尊重人權、維護勞工尊嚴,並全面遵守工時、薪資及職業安全衛生之勞動法規。
供應商須遵守適用之環境保護法令,並配合評估、實地走訪或文件審查提供環保證明。2025 年東莞廠向 18 家主要供應商蒐集當年度碳排數據,回覆達 100%。並重視 REACH 等原物料合規性。
| 頻率 | 對象 | 考核關鍵內容 | 等級與管理措施 |
|---|---|---|---|
| 每月考核 | 提供原物料、零組件、外包產品、規格成品的外部供應商 | 品質、交期、訂單按時回簽、品質異常回覆與改善 | 分 A-D 級。D 級或連續三次 C 級進行輔導;連續三次 D 級且無特殊原因取消供貨資格。 |
| 每季評鑑 | 由 SQE 工程師與採購課共同議定之供應商 | SQE、採購、工程執行實地評鑑,考核品質紀錄、客訴處理、作業標準 | 分三級。第二級發出供應商輔導表限期回覆;第三級不合格須限期改善並申請第二次實地評鑑。 |
本公司 2026 年將規劃年度供應商評鑑作業,納入採購、採購工程、品管、ESG 四大面向指標,並預計向關鍵供應商發放 ESG 自評問卷,擬定供應商風險分級管理及後續改善行動。